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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发公开信列“12条罪状” 塔湾欣城欲炒物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7-6-25

业主发公开信列出“12条罪状”,直指物业管理缺位;物业称只收到三成物业费且没有契约规定,维持现状已属不易。

机动车停得到处都是,有的干脆就堵在了人行道口;一些一楼住户自家花园外的草坪被拔得精光,或白菜或青菜类的蔬菜“围攻”着小树;甬路上满是遛狗过后的痕迹,似乎在等着不注意脚下的人“走运”。您以为这是哪里?哪处旧小区?错了,这是塔湾欣城,2004年开盘之初堪称沈阳第一大盘,目前在沈城西部楼盘中也是首屈一指的大型社区。

6月24日,塔湾欣城63号楼,一纸落款为园区自治维权委员会的“园区重大决定”贴在一楼一户人家的门上还没有撕掉。在这场由业主自发组织的轰轰烈烈的“炒物业”活动中,这样的宣传单在园区内随处可见。

业主诉说

“12个问题”直指物业

在这封近千言的“园区重大决定”中,列举了小区物业的“12个问题”,其中有:只管收钱,不管服务;有的楼道多日不打扫卫生,生活垃圾随处散放;公共设施损坏,从来不予维修;对业主停放在园区内的机动车辆恶意扎伤;园区安全极差,先后发生入室盗窃抢劫,丢失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案例;一年内物业保安两次殴打业主等等。

除了决定,部分业主还建立了维权QQ群,房产网站的小区论坛上,也充斥着“业主是主人,物业公司只是仆人,严防奴大欺主”之类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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