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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超家庭收入5%可提公积金 应在三四月办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7-3-21

针对某媒体报道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租房提取公积金一事,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否认,并强调“只要符合条件,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5%的,现在就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这是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早就规定的。”

该人士强调,建设部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早就有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一相关规定,具体到北京,北京市民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www.bjgjj.gov.cn)查询或者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www.bjgjj.gov.cn)有关“住房公积金业务介绍”的页面,记者看到公积金提取的12个条件中,第6个条件就是有关租房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特别需要提醒租房人的是:提取房租超过家庭收入总额5%以上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时,是按年度提取,须在每年三、四月份期间办理提取手续。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条件符合,现在正是时候。

而部分租房人和业内人士都认为以上规定操作性较差,租房人吴先生说,“目前很多人租房,都是私下租的,房主不愿意去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租房人就拿不到‘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具有契约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也正是如此,吴先生等人建议,政府如果要鼓励住房消费租买并举的话,一定要加大租房人提取公积金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去租房而不是一味地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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