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增强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付能力,促进我市住房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今年,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2006年启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后,根据老河口经济发展形势和住房市场价格情况,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上限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从5年延长至10年,担保额从必须超过贷款额的20%降低至10%。
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自今年3月施行以来,市资金管理中心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激起许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欲望,连日来,前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公积金贷款者络绎不绝,仅春节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已经审批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4万元,占襄樊下达我市今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任务的 24%。针对广大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数量不断上升的趋势,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在加大工作力度,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