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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应该可以支付房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闻晚报 更新时间:2007-4-27

除困难群体外,尚无买房计划的市民是否也能用公积金付房租?昨天,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座谈会上,多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的建议。据了解,市政府有关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将在6月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交审议。

八成公积金账户“闲置”

“现有的公积金规定,在实施上鼓励老百姓买房,但目前的情况是,只有20%中上收入的市民享受了公积金贷款的福利,而其余80%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一时无力买房,只能租房住。在公积金的使用上能否降低门槛,将提取条件扩大到租房之用?”

代表王卓贤、王杰、崔、黄亚君等提出,目前的规定只允许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的困难人群才能提取公积金,而大多数市民并不适用。“如果租房也可提取公积金,那么公积金的受益范围将大大扩大。”

定期公开运作情况

代表王卓贤说,自去年社保案发后,人们开始日益关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安全,这说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还需进一步公开透明。

代表王杰表示,为避免违规操作,公积金运作必须公开透明。蔡慧代表说,政府部门应定期审计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收支状况。其审计情况应定期公布,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积金收益情况也应向公众公开。

细化补充监管规定

针对目前一些企业将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只缴纳三金的现象,李传福、蔡慧代表表示,类似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应负起监管责任。

“这些属于日常管理方面的工作应与提取、使用公积金等视为同等重要。”对此,蔡慧代表建议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补充设立细化的使用监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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