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产网
免费的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平台
首 页
|
新商品房
|
二手房源
|
出售
求购
|
房屋租赁
|
出租
求租
|
租售知识
|
物业管理
房产动态
|
房产新闻
|
政策法规
|
房产顾问
|
专家说房
|
机构观点
|
业界评论
|
谈房论市
房产知识
|
房产金融
|
银行信贷
|
公积贷款
|
消费维权
|
合同条款
|
装修资讯
|
居家生活
新商品房:
城区不限
城内
城东
城南
城西
城北
高新区
长安区
其它
项目类型不限
普通住宅
花园社区
公寓
写字楼|商铺
商住
别墅
其它
平均价格不限
1000以下 元/平米
1000-2000 元/平米
2000-3000 元/平米
3000-4000 元/平米
4000-5000 元/平米
5000以上 元/平米
房源速查:
出租
求租
出售
求购
区域不限
城内
城东
城南
城西
城北
高新区
长安区
其它
户型不限
大开间
一居室
1室1厅1卫
1室2厅1卫
2室1厅1卫
2室2厅1卫
2室2厅2卫
3室1厅1卫
3室2厅1卫
3室2厅2卫
4室2厅1卫
4室2厅2卫
跃层
复式
其他户型
价格不限
300(元/月)以下
300-500(元/月)
500-800(元/月)
800-1200(元/月)
1200-1500(元/月)
1500-2000(元/月)
2000-3000(元/月)
3000以上(元/月)
您现在的位置:
西安地产网
>>
房产知识
>>
房东手册
>> 信息正文
住宅用房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有何不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6-2-24
我国对住宅用房和生产。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具体来说,住宅用房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有以下不同:
1.租金标准不同。住宅的租赁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的租金标准。各地都规定了住房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价,租赁双方必须执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可以由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价格。
2.修缮责任不同。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由于承租人对生产、经营性用房的装饰维修常常有特殊要求,故其维修责任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比如规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或者规定由承租人对房屋的某种维修项目或房屋的特定部位进行维修。
3.违约责任不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公有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无此规定,只要承租人按时交纳租金,是否闲置不用,属于承租人的权利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的转载稿,乃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对稿件内容或版权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信息:
欲擒故纵 房东应对房客租房表现三大招数
下一篇信息:
房屋租赁税收一览
【字体:
小
大
】【
发表评论
】【
打印此文
】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房源登记
·
我要出租
·
我要出售
·
我要租房
·
我要购房
置业百宝箱
·
房东手册
·
二手知识
·
租房知识
·
购房知识
最新热门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经济适用房并不适合政府
社评:经济适用房回购制度
经济适用房 本应是另一条
社评:经济适用房回购制度
住宅小区“高价建绿”却
三季度京沪穗深四地住宅
经济适用房回购应推行
北京酝酿经济适用房新政
经济适用房应考虑租售并
广州住宅成交价9月下跌5
Copyright ? 2005-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安地产网/xadc.com 2006-2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用词:西安房地产,西安家居,西安装修,西安地产,西安楼市,房屋出租,房屋买卖
本站的网络实名:
西安地产网
(你可以直接输“西安地产网”进入本站)
联系信箱: